最高检追记陈勇同志“个人一等功”

2020-03-13 15:03:50 阅读量79919 字数801


为表彰云南省永胜县检察院原司法警察陈勇为脱贫攻坚作出的突出贡献,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追记陈勇同志“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向陈勇同志学习。



陈勇同志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月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永胜县检察院工作,担任司法警察。从检12年,陈勇同志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尽责、勤勉奉献;驻村扶贫期间,他兴产业、促发展、抓助学,解纠纷、惠民生、暖民心,全身心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北华村精准脱贫、傈僳族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2019年1月29日,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陈勇同志在扶贫点突发疾病以身殉职,年仅36岁。



陈勇同志去世后,云南省检察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唁电,对陈勇同志扶贫驻村期间因病逝世表示悲痛,并代表最高检和张军检察长向陈勇同志病逝表示沉痛哀悼,对陈勇同志家属表示亲切慰问。同日,云南省委书记陈豪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请省委组织部关心,并转达对亲属的慰问。”随后,陈勇同志分别被永胜县委和云南省总工会追授“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脱贫攻坚已到了最后的决胜时刻,最高人民检察院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向陈勇同志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扎实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省检察院新闻办

编辑/李晔

责编/杨国珍 许琦

编审/李文专 杨嘉慧 梁国宏

监制/张正合

总监制/马湘 杨国钧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