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省级初验

2020-11-20 23:27:17 阅读量42116 字数944



11月16日至11月20日,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永耀带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省级初评组、第三方评估课题组、互观互检组等成员对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开展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并于20日下午,召开丽江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省级考核汇报会。

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何玉兰向省级初验组汇报了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情况。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江勇主持会议。

通过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初验组对丽江市的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初验组认为,丽江市的创建工作报告和对照新的示范市测评指标体系形成的自检自查报告客观具体、实事求是,初验程序规范、符合要求。经研究,同意丽江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省级初验。

初验组指出,通过深入丽江各地,充分感受到了丽江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的坚定自觉和务实作风;丽江市各级各部门推进“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政治责任与使命担当,丽江市各族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同愿景与一致追求;丽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全面推进与丰硕成果。总的来说,丽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已经成为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品牌,成为党的民族理论创新实践的重要基地,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示中华民族繁荣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初验组希望丽江以创新的思维,符合新时代的要求,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十四五”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再接再厉、顽强奋斗,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为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云南篇章贡献云南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波涛、副市长魏妮娅、市政协副主席胡革红及各市直单位、州市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丽期间,初验组一行还先后到古城区、宁蒗县、永胜县和玉龙县等地,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社区、乡镇、村组、边检、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18个单位,通过现场考察、座谈交流、个别访谈、创建绩效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丽江市创建工作。


记者/黎思奇

编辑/雷凤娇

责编/和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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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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