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宾:丽江市林业草原局 副局长 杨学杰
丽江市林业草原局 副处级领导 黄 松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保护自然生态的需要。森林草原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它不仅能够为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提供大量的物质财富,而且还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防风固沙,保护农田,美化环境,净化大气,防治污染,维持生态平衡,以及对加强国防建设,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为了保护好林草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对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目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期
根据《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森林防灭火期为: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12月份重点为防灭火宣传月,1月1日起火情火点火烟发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必须全面进入战时状态。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灭火戒严期。整个森林防灭火期必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近年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成效
丽江市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在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我们丽江市的各项森林资源监测数据积极向好。根据最新监测数据,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由2019年的144.66万公顷增加到148.3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由2019年的1.2097亿立方米增加到1.2558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70.34%增加到72.14%。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的防灭火期,全市发生森林火灾5起,同比减少3起,控制在省级下达的105次指标内,未发生人员伤亡;森林受害率为0.035‰,远远低于1‰的森林受害率控制指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这项工作需要大众如何支持配合
1.争做防灭火义务宣传员。防范森林火灾,提高群众防灭火意识是前提。全市人民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灭火,人人有责”意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行动起来,在掌握安全用火知识、学会自救本领的同时,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宣传森林安全扑火常识和火场自救知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灭火浓厚氛围。
2.争做火源管控监督员。火源管控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键环节。全市人民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倡导献花、植纪念树、清扫墓碑、敬酒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烧田埂、烧地边草、野炊、吸烟和点孔明灯。同时,要加强对小孩、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教育引导,做好看护、监管工作,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3.争做火情预警情报员。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全市人民要积极关注辖区内森林防灭火情况,对发现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坚决予以劝阻与制止;对不听劝阻或制止不了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村组或乡镇有关部门。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报告当地村组、乡镇或拨打12119报警,及时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我们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888—5111788。
4.争做知法守法示范员。依法治火是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人民要自觉加强新《森林法》《森林防灭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灭火条例》《丽江市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等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规定,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同时,要大力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遵法守法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来,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5.争做植树增绿践行者。全市人民要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人人多植一棵树,汇集树木成森林,让我们丽江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家园更美。
总之,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全市上下携手行动,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用行动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共同守护我们大美丽江,多彩云南,美丽中国。
节目制作:李婧
新媒体编辑:李婧
节目编审:李霞 赵文立
终审:马湘 和红军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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