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2日,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入学习“张桂梅精神”“学先进、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兴寿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院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丽江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张桂梅精神”的决定》《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学习“张桂梅精神”“学先进、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宣读《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张桂梅精神”“学先进、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主题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段兴寿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体检察人员要明确此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聚焦共产党人初心使命,聚焦新时代新要求,聚焦“十四五”目标任务,聚焦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对照张桂梅同志先进典型事迹,学出信仰、学出忠诚、学出干劲,守好初心、担好使命、履好职责。
二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全体检察人员要把“张桂梅精神”学习贯穿始终,要准确把握总要求,紧扣根本任务,围绕“六比六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主题实践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张桂梅精神”“学先进、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有序有力开展。全体检察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扎扎实实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实践载体,做出检察特色,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方式灵活、方法管用、效果更好。
段兴寿强调,开展深入学习“张桂梅精神”“学先进、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全体检察人员要用心用情学习“张桂梅精神”,把“张桂梅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办好每一件案件,处理好经手的每一件事,完成好交办的每一项任务,履行好每一项监督职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次主题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了张桂梅同志的先进事迹,贯彻落实了市委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了以红梅品格、红烛精神、红色基因、红旗飘扬“四红”为核心的“张桂梅精神”,激励了全体检察干警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守初心、担使命,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改革创新、奋发进取,为丽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奠定了基础。

会后,全体检察人员观看了《感动中国2020年度人物颁奖盛典》上张桂梅入选事迹宣传片。

来源: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晔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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