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5月4日上午,玉龙县接到丽江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丽督转〔2021〕81号)编号为D2YN202105030013举报件办理通知,玉龙县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巨甸镇党委政府,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玉龙分局、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前往玉龙县巨甸镇小河口进行调查核实。

编号D2YN202105030013举报件反映,丽江市玉龙县巨甸镇小河口一家采砂厂持续采砂十余年,曾造成堰塞湖,影响金沙江河道,威胁村民安全。
经现场核实,巨甸镇小河口没有发现河道采砂的情况,河道内也未发现采砂的痕迹,巨甸镇小河口近十余年不存在采砂场和持续采砂的情况。经多方了解查证,历史以来巨甸镇小河口范围内未发生过堰塞湖,不存在影响金沙江河道,威胁村民安全的情况。

距巨甸镇小河口下游3.7km位置的金沙江干流巨甸镇武侯村段有一个采砂区,该采砂区名称为巨甸镇巨甸武侯采砂区。巨甸镇巨甸武候采砂区采砂规划《金沙江干流五境乡至虎跳峡段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4年)》于2020年1月2日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2020年3月28日,丽江宏磊建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购买的形式取得巨甸镇巨甸武侯采砂区的采砂经营权。2020年4月15日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采砂许可证》编号:采砂滇玉(县)申字(2020)第001号;采砂地点:玉龙县巨甸镇武侯村采砂区;采砂经营权期限5年(2020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4日)。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内容不属实。
下一步,玉龙县将统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加大对金沙江河道及支流河道采砂的排查、监督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来源/玉龙县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编辑/雷凤娇
责编/和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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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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