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在收到云环督转〔2021〕377号文件交办的“丽江锦峰商贸有限公司排放黑烟,有时排放废水至附近水沟”的投诉问题后,古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作了安排部署,区政府副区长李鸷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开南街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到现场进行核实。
据了解,丽江锦峰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古城区开南街道漾西社区原玉峰水泥厂院内。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轻质材料加工制作及销售,建筑材料、彩钢瓦泡沫板制作及销售。检查组对“丽江锦峰商贸有限公司排放黑烟”的问题进行核实后认为举报情况属实,对公司“有时排放废水至附近水沟”的问题进行核实后认为情况部分属实。该公司为一家彩钢瓦泡沫板加工厂,现场虽然堆放有少量生物质颗粒燃料,但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以废弃木料代替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的情况,生产时产生的黑烟污染周边环境。该企业加工车间周边没有连接厂区外围的排水沟渠,在生产过程中蒸汽锅炉产生的蒸馏水定期向外排放,不存在污水直排沟渠的行为,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少量蒸汽锅炉冷凝水通过墙体外渗。
目前,古城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消防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联合向该企业下发了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进行整改。相关部门对企业存在焚烧废弃木料、相关手续不齐全从事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将按程序进行处罚。同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丽江锦峰商贸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废气问题整治工作。
来源/古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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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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