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酒驾
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的行为,为守护大家的平安出行路,丽江交警一直将酒驾作为重点打击对象。现曝光4月27日至5月5日期间饮酒、醉酒后驾驶人员名单,以示警醒!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驾判定方法: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丽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朋友们,酒后驾驶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同时酒驾、醉驾也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
来源:平安丽江行
编辑:李晔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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