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密森林,广袤草原
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我们每个人也都是森林草原的守护者
让科普宣传筑起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墙”
欢迎收听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科普
本栏目由丽江市林业草原局特约播出
丽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丽江市公安局——致广大市民和来丽朋友的公开信
广大市民和来丽朋友:你们好!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森林草原火灾是威胁森林草原安全的罪魁祸首,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请广大市民和来丽朋友注意遵守以下事项:
一、从我做起,树立防火意识。森林草原防火,靠你靠我,靠我们大家共同做好。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日常生活习惯做起,树立防火意识,遵守用火规定。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严禁在林区或林缘地带吸烟、烧纸、烧香、野炊、烧蜂、烧秸秆、烧火取暖、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未落实防火措施、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严禁在林区进行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等生产活动。
(三)进入林区,要自觉服从防火检查点工作人员的管理,主动上缴或保管火源,配合做好入山登记或“防火码”扫描管理。
二、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春节和清明节是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期,上坟烧香、烧纸、放鞭炮、生火做饭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因素,必须严令禁止。我们要自觉抛弃陈规陋习,倡导植树祭祀、献花祭祀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自觉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倡导者。
三、监管到位,管好特殊人群。家庭中有未成年人和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要认真履行监护看护的责任,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家长要看管好小孩,防止因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或受到伤害。
四、知法守法,遵守法律法规。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等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积极履行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不做旁观者。一旦遇有森林草原火灾,不要惊慌失措,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合理避险,并及时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报警。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和来丽朋友,要自觉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争做绿水青山的“保护者”,金山银山的“创造者”,使丽江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我们的家园更美。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节目制作:朱芬
新媒体编辑:左林珏
编审:李霞 赵文立
终审:马湘 和红军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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