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台|欠租、异地享受!古城区通告今年保障性住房第一批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2021-06-01 19:52:00 阅读量9255 字数706


关于古城区2021年保障性住房第一批违规行为查处的通告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2012年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法[2015]40号)精神,以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整改为契机,我局近期对古城区保障性住房进行集中整治,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提高保障性住房入住管理的社会透明度,现将有关违规情况通告如下:


一、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承租户(累计拖欠6个月以上租金):



二、申请时符合条件,分配入住后又购买私有房产(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3平方米)但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保障承租户:


三、异地违规重复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待遇承租户:



四、集中清退后收回的保障性住房:



以上违规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我局已多次进行电话通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截止5月25日均未配合完成整改。请以上承租户于2021年6月8日以前到古城区住建局一楼(住房保障股)按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强制处理。


下一阶段我局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整治清理力度,请持有房产(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3平方米)或有超过10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古城区保障性住房承租户,自觉办理相关退房手续。一经查实,我局将按照省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敬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888-5109202


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



编辑/林彤

责编/和众学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