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承租户(累计拖欠6个月以上租金):
二、申请时符合条件,分配入住后又购买私有房产(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3平方米)但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保障承租户: 三、异地违规重复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待遇承租户: 四、集中清退后收回的保障性住房: 以上违规的保障性住房承租户我局已多次进行电话通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截止5月25日均未配合完成整改。请以上承租户于2021年6月8日以前到古城区住建局一楼(住房保障股)按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强制处理。 下一阶段我局将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整治清理力度,请持有房产(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3平方米)或有超过10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古城区保障性住房承租户,自觉办理相关退房手续。一经查实,我局将按照省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敬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888-5109202 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
编辑/林彤
责编/和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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