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公告
(2021年第4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市教育体育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步巡察市第一高级中学和市实验学校;专项巡察市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市人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巡察时间3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医疗卫生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加强对教育、医疗卫生领域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坚持以下看上,从党委(党组)责任落实的角度分析研判问题,扭住责任不放,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开展巡察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履行职责使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提高治理效能,为丽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结束后相关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888-5550137
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7日



编辑/和润黄
责编/李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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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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