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理念|丽江市市场监管局:实现“六个放心” “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再发力

2021-07-23 22:29:00 阅读量14138 字数904


丽江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消费满意在云南”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推动消费升级,切实把社会多元力量汇集于诚信建设,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自2018年至今,已累计创建示范单位110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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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六个放心”


以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消费纠纷调解为重点,以推进“一承诺(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五制度(社会评估评价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赔偿先付制度)”为抓手,努力实现安全保障放心、商品质量放心、食品安全放心、药品安全放心、计量价格放心、服务维权放心“六个放心”。力争用5年的时间,每个县(区)打造一个“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集中培育示范单位1000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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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行业


紧紧围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农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商品销售集中街区等重点区域和旅游、餐饮、食品药品、酒店(客栈)等重点行业纵深推进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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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深入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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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创建标准


以“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群众参与、社会监督、规范管理”为原则,严格按照宣传发动、组织申请、审查考核、媒体公示、评选授牌的程序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示范创建。同时,不断完善创建工作联动机制,以制度促长效,逐步实现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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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共治


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有效作用,引入社会综合评估评价机制,组织社会力量对申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经营者进行综合评估评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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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督查管理


对获得“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复核,复核不通过的直接摘牌,取消其示范单位资格。同时,强化对示范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即刻取消其示范资格。



来源:丽江市市场监管局 云南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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