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台|丽江一“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2021-08-02 19:35:00 阅读量8076 字数786


近日,宁蒗法院对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被执行人进行拘留,促使其主动支付部分案款,及时实现了申请人胜诉权益。胡某某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包工头”,手下管理着多名农民工,但工程完工后,却迟迟不支付工钱。迫于生活无奈,几名农民工把胡某某起诉到了法院,得到胜诉判决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9年8月至12月期间,被执行人胡某某雇佣申请人杨某某在其工地上做工,工程完工后,“包工头”胡某某应向杨某某支付工钱4640.00元,但胡某某一直拖欠工钱拒不支付,杨某某多次讨要工钱均无果,无奈之下将“包工头”胡某某起诉到宁蒗县人民法院。宁蒗法院受理案件后,于2020年11月13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了“胡某某支付杨某某劳动所得4640.00元及违约金464.00元”的调解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胡某某还是拒绝支付工钱,杨某某遂向宁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向胡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期间,因被执行人胡某某无力一次性支付执行案款,便与申请人杨某某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对所欠执行款进行长期支付。但自和解协议签订之后,被执行人胡某某并未按照和解协议进行履行,还玩起“躲猫猫”,不仅不接申请人电话,甚至连执行干警的督促电话也全部拒接。


面对胡某某视司法权威为无物的嚣张态度,执行干警坚决打击,经过多次“蹲守”,终于找到了“失踪”被执行人胡某某。把被执行人胡某某带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面对拘留决定,胡某某态度强硬,叫嚣道“拘留就拘留吧,我没有钱,还不起”。然而,胡某某的嚣张气焰并没有持续多久,在被带去拘留的路上就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检讨,积极联系亲属筹款缴纳了执行案款5000.00元,并写下对后续案款将按时履行的保证书。至此,该案顺利告一段落。


来源/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宝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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