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我省拟列入“十四五”时期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
(初步清单,暂不包括国家公园项目)
的59个项目
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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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列入“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初步清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581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林草局、省文物局联文向国家有关部委报送了“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经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审核,反馈我省拟列入“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初步清单,暂不包括国家公园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有关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84号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宗绍阳
联系电话:0871—63113318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公示的59个项目包含:
国家文化公园(10项)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8项)
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5项)
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9项)
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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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网
编辑/和润黄
责编/李铁成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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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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