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区司法局:以爱之名 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驾护航

2021-08-31 10:27:52 阅读量49581 字数4731



古城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古城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要求,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立足四项职能,抓点带面,织密法治宣传网,立足阵地,织好维权服务网,部门联动,协同织牢平安网。坚持以办实事为着力点,把暖人心、稳人心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为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精心调处,当好化解妇女儿童矛盾纠纷的“解忧人”


古城区司法局一直致力于提高人民调解防护网建设水平,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以村、居委会为延伸,以村、居民小组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导作用。

“我们都在打工,后来他去了昆明我留在丽江照顾在城里读书的孩子,时间久了慢慢的两个人的沟通交流就少了,每次打电话都是吵架,我也是厌烦了,我恳求离婚。”和某伟、和某珍于1999年登记结婚,两人长期分居,男方常年在昆明打工、女方常年在丽江打工,双方以夫妻因感情不和到大东调委会要求协议离婚,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纠纷。调解员准确的把握住双方的诉求,通过入情入理的分析,耐心解释获取当事人的信任,为双方的诉求和矛盾点找到合理公平的方案,最终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这是古城区司法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一个缩影。

古城区建有一个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约有300余名妇女调解员,并逐步规范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扩大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网络,全区妇女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人数还在增加。她们以调解矛盾,服务妇女儿童为主要内容,重点聚焦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妇女维权等,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和体贴,从情感角度出发,利用其身份优势,以“解忧人”最朴实真切的语言,将心比心进行沟通,妥善化解家庭婚姻纠纷。

同时,古城区司法局还有针对性的聘请一些心理专家、资深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教师等加入兼职调解员队伍,为婚姻家庭调委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近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2602件,调处成功2591件,成功率99.6%。其中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52件,在春风沐雨般的交流中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涉及妇女儿童的矛盾纠纷。

为防止婚姻家庭暴力事件,区司法局及时开展家庭矛盾排查化解,帮助家庭成员提前化解婚姻家庭中的各种思想问题和矛盾,杜绝家庭暴力行为。各级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各司法所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及时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近年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矛盾纠纷排查576次,排查发现妇女儿童权益矛盾纠纷46件,预防妇女儿童权益矛盾纠纷21件。



  精准普法,当好普及妇女儿童法律知识的“贴心人” 


2020年12月6日,一场主题为“法治宣传进校园、青春护航助成长”的“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古城区祥和学校700多名师生此起彼伏的掌声中开展。在模拟法庭上,学生们通过自己扮演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被告人、辩护人、原告、法警等法庭诉讼角色,现场“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真实模拟了整个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庄严的法庭气氛中,同学们全心投入,演活了每个角色,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从法庭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到当庭宣判等程序都做到了有条不紊,给全场师生上了一堂鲜活的法治教育课。

在一场场法治宣讲中,古城区司法局干警行影匆匆的法治脚步纷至沓来,妇女儿童法治思维的种子渐次生长。

为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古城区司法局根据不同年龄和群体妇女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将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编印宣教资料,并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乡村赶集日、民族节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览、法律咨询等形式将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融入到活动中,拓宽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的渠道。

法律是青少年平安成长阶段的最后防线。古城区司法局全面启动了“开学第一课暨青少年法治讲堂进校园”活动,由普法讲师团面向全区中小学入学新生,深入文荣学校、祥和学校、福慧学校、古城区一中、大研中学、区民族中学、古城区二中、祥和职业技术学校、白龙潭小学、文林学校等学校,为广大师生们送去了题为“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的开学第一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贴近青少年实际、提高教育效果为目的,旨在深化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提升广大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根据不同年龄群体,重点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深入解读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刑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全区共计3600余名师生聆听讲座,开展线上线下(古城报道、古城之窗、丽江日报古城版、古城普法)新闻专题报道7场次,法治讲堂校园活动初步实现了广动员、深挖掘、出实效、可推广。

为给妇女儿童权益撑起“保护伞”,古城区司法局成立了《民法典》律师宣讲团,组织律师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开展了《民法典》妇女儿童保护专题公益普法宣传讲座单位宣讲。重点宣讲《民法典》关于妇女儿童保护方面的十大亮点,如限制民事行为行为能力年龄下调到八周岁、监护责任的完善、增加了收养评估环节、离婚时两周岁的孩子归母亲抚养等。通过具体的分析法条规定和适用原理,再结合自身实际的办案经历,向广大的居民分享如何更好的运用《民法典》这部法律武器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不断扩大宣传教育主体和对象也是古城区司法局普法宣传工作一直在努力的方向。积极协调教育、妇联、共青团等职能单位,不断扩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面,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学校不良行为青少年、城市失学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少年等特殊年群体纳入范围,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用犯罪分子的献身说法、矫正帮教、法律服务等活动,对他们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通过实施完成古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改版扩容提升工作,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构建“互联网+”普法新格局,全面提升古城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治效用,打造集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结合普法工作实际需要,每周增加推送频次,古城普法微信公众号共适时推送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普法动态、智慧司法等相关信息、微视频等254期2000余条(个)。并由各司法所及时在村(居)“法润”微信群、村居家长群发布。

此外,古城区司法局还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普及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推出15期普法动漫微视频,营造了学法普法的浓厚氛围,不仅凸显了地方普法的创新性与独特性,而且增加了亲和力,使得未成年人更易于接受与认识,真正打通了妇女儿童法律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全力提供法律援助,当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娘家人”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古城区司法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三年来,共为妇女儿童提供解答咨询、代书、提供法律意见书等、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350件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除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外,在古城区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同时,对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案件,本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原则,免费帮助维权。

开通公布了维权咨询话电。为使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认真解答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问题。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以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妇女儿童等受援群体在法律援助机构切实感受到家的温暖,古城区司法局在妇女儿童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时注重服务水平,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推行“廉洁服务、专业服务、微笑服务”;为确保妇女儿童受援群体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在案件指派和案件承办关口上下功夫,根据妇女儿童群众特性,专门指派具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经验的人员办理,并通过援务公开、重点案件评查等、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案件回访等措施加大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工作监督力度,促使承办人员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严管厚爱,当好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的“引路人”


如果说社区矫正对象是在人生长河中迷失方向的人,那么社区矫正工作者就像“河畔上的摆渡人”,为每一位矫正对象指明方向,让一颗颗迷失方向的心回归到正常生活彼岸。

未成年人是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路上的重要环节。截止目前,古城区累计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9 人,目前在册4人。犯罪类型分别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其矫正期最短为二年,最长为三年,矫正对象占比2.4%。

古城区司法局一贯遵循 “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结合实地查访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常态化家访活动。面对面地谈心交流,亲切的话语,零距离了解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古城区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总是从思想上鼓励他们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正确面对过去的错误,认真遵守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每次开展家访活动时,除了深入了解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干警还注重与监护人开展沟通交流,构建矫正小组、未成年矫正对象、监护人的三方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特别是发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家人存在嫌隙,或者发现家人教育方法存在一定问题时,矫正小组会及时疏导,化解双方心病。通过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古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总能精确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详细情况,确保无一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存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摆渡收获、摆渡希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古城区司法局采取了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吸收熟悉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矫正小组;引入监督保证人机制,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行,开展个别教育,监管过程法定监护人全程参与;协同区团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学、就业方面的帮扶;注重加强新入矫教育环节,在保护未成年人矫正对象隐私的情况下,严格做好入矫阶段的警示教育,正面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是非观、价值观,让他们重建信心、明白事理、知法守规,避免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从而为日常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来源:丽江市司法局

编辑:李晔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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