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缅甸打工?玉龙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2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 28人获刑

2021-09-02 10:11:31 阅读量52365 字数951




缅甸打工,走上人生巅峰。月薪过万,就是那么地赞!”看着这些令人心动的口号,让人恨不得马上去缅甸实现财富自由,走上人生巅峰。但天上哪会掉馅饼,一旦贪图高薪前行,等待着你的说不定就是万丈深渊,偷渡出境到缅北地区打工,这一去可能就是噩梦的开始。


8月30日,玉龙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唐某琼等9人、谢某等19人偷越国(边)境罪2案。

案例1

2021年过年前,黎某看到缅甸做网络推广的高薪招聘广告后,准备偷渡到缅甸打工赚钱,并邀约黎某等人一同前往,于3月9日来到瑞丽芒市。3月7日,受一名叫“钟哥”的男子邀约,唐某琼等人与“钟哥”、蒋某强、黎某天从昆明出发前往芒市。黄某兴等人分别在网上看到缅甸高薪招聘的信息后,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与唐某琼等人一同乘坐货车准备偷渡到缅甸,出发前在司机的要求下删除了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为逃避检查,两次下车步行走山路。2021年3月10日,该车被查获。


玉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琼等9人结伙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2

谢某等人了解到缅甸高薪招聘的信息后,谢某邀约王某,陈某菊邀约邱某琴,郭某旭邀约阚某杰、柯某军、赵某慢,王某强邀约罗某……相互邀约后来到芒市,2021年3月8日下午,结伙坐上一辆大卡车准备偷渡到缅甸,上车之后被司机要求关闭手机并删除之前路上的联系信息,且路上不能说话。3月10日早7时许被抓获。


玉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19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这种“出国打工”不是开玩笑的,危险重重,毫无保障。一定要小心防范这种非法的网络小广告!

真想出国务工,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不要轻信各种出国务工小广告及老乡、熟人介绍引荐。

①要认真了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的真实性,查验企业的经营资格证书和本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派劳务招收备案表》;

②要与外派的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形成规范用工关系;

③要持前往国准予入境并合法工作的签证,避免因非法出境、非法工作而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玉龙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晔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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