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
决定
(2021年11月24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昆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2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审议《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来源/“云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云南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雷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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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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