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烈鹰:
今天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于今天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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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新规的出台无疑免除了一些不敢对“熊孩子”实施惩戒的老师的后顾之忧,同时也避免了惩戒权的被滥用,所以是对师生的双向保护。
不管是过度保护、过分放纵学生,还是老师随意惩罚学生,对教育教学来说都是不正常的。而新规的出台就是要改变这样的不正常,让我们明白教育惩戒并不是简单的惩罚,而是一种教育方式,既要让老师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去教育孩子,但同时也不会随意超过一些边界,教育惩戒有章可依,对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来说都是好事,是对各个主体的多向约束和保护。只要各方都在规则下行事,让教育有惩戒,让戒尺“有尺度”,就有望逐步摆脱现在的尴尬处境。让教师敢于惩戒犯错学生,让学生行有所畏,让家长心服口服,进而有效改掉学生的坏毛病,减少校园暴力事件,推动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编辑/关艳鹄
责编/赵奇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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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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