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radio【呼吸与健康】华法林的用药安全 来自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温馨提醒

2022-03-08 12:11:02 阅读量67345 字数2040

呼吸与健康
今日话题

华法林的用药安全

急性肺栓塞( PE )是我国常见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PE 是内源性或外源性栓子阻塞肺动脉引起肺循环障碍的临床和病理生理综合征,包括血栓栓塞、脂肪栓塞综合征、羊水栓塞、空气栓塞、肿瘤栓塞等。肺血栓栓塞症( PE )是最常见的 PE 类型,深静脉血栓(DVT )是引起 PTE 的主要血栓来源,二者在发病机制上存在相互关联,是同一种疾病病程中两个不同阶段的临床表现,统称静脉血栓栓塞症。

抗凝治疗是基本治疗方法,可防止肺栓塞发展和复发。常用的抗凝药物有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这两种为注射药物,需住院治疗)和华法林。

《呼吸与健康》 栏目由

丽江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丽江市委市政府张云辉专家丽江工作站 

云南省呼吸疾病临床研究丽江分中心建设单位 杨志勤名医项目 

联合冠名播出

▲丽江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护师  谭 玉

▼点击音频收听 听上去更精彩

01

华法林为口服抗凝药,能抑制凝血因子的合成,改变血液的高凝状态防止血栓形成,我们科室用于预防和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是我们科室目前最常用的口服抗凝剂,主要应用于肺栓塞、下肢静脉血栓的治疗与静脉血栓的预防,疗效确切,价格低廉。正确使用华法林,合理监测调整剂量可以提高其安全性。 

抗凝治疗的指征:

1.肺栓塞溶栓后 。

2.不具肺栓塞溶栓指征者,单独抗凝治疗。

02

临床华法林抗凝用药:

应在肝素治疗的第1或2天开始口服抗凝剂,因华法林需应用数天才可完全发挥作用,故必须合并应用肝素4-5天,至 INR 达治疗水平至少2天后方可停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起始剂量为每天华法林2-3mg,华法林ロ服期间可根据 INR 调整剂量, INR 达治疗水平前每天应监测 INR ,治疗前2周每周监测2次,其后根据 INR 达稳定的情况每周1次或更少。长期治疗者,每周监测一次。有效治疗应使 INR 达2.0-3.0,此时出血和血栓栓塞的危险均最低。一般肺栓塞患者服药治疗3个月至半年可痊愈。

1. 因剂量不同大约口服2~7天后出现抗凝作用。

2. 人种关系,国外推荐从5mg/日开始。

3. 中国人的初始剂量建议为3mg/日,目标INR为2.0-3.0;大于75岁的老年人、出血的高危患者、肝功能受损和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初始剂量应从2mg开始每天一次口服目标INR可以调低至1.6-2.5。

4. 华法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取决于是否将INR维持在目标范围内。

5. 因故停药后,恢复使用的剂量为既往维持剂量。

6. 剂量调整时需重新监测。

7. 大规模的病例对照研究提示INR<2.0时房颤并发卒中的危险明显增加。不建议低强度(INR<2.0)的抗凝治疗。


03

华法林主要不良反应:出血。

识别出血和血栓栓塞的症状和体征: INR 过高易出血,过低易引起血栓形成,因此患者在服药期间应识别有无出血的症状和体征如牙眼出血、皮肤或球结淤点、鼻腔出血、呕血或咯血、黑便、血尿、月经量增多(女性)等;同时还要识别血栓栓塞的症状和体征如胸痛、腹痛、头晕目眩、肢体麻木、活动受限等。需及时就医:

若患者 INR 过高,有出血倾向,以下三种方法可降低 INR :

(1)停用华法林治疗。

(2)使用维生素K1,口服给药具有方便、安全、疗效确切的优点。口服低剂量的维生素K1能有效降低华法林引起的高 INR , INR 4-10之间时,口服1.0-2.5mg维生素K1已足够,当 INR >10时需口服5 mg 维生素K1。

(3)输注新鲜血浆和凝血酶原浓缩物。


04

影响华法林作用的因素:

1.疾病包括:长期腹泻或呕吐、乏氧状态、化疗、发热和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最重要的是肝功能异常,慢性肾功能不全时华法林的剂量需求也会降低。

2.华法林可与许多食物产生相互作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的膳食结构。因为富含维生素 K 的食物种类,如动物肝脏、绿叶蔬菜(菠菜、西芹、白菜、生菜、甘蓝、芦笋、豆角、西兰花、菜花、豌豆等)、豆奶、豆油、橄榄油、绿茶等都可降低抗凝作用,应避免大量摄入这些食物。

还有一些食物如大蒜、生姜、早芹、番木瓜、葫芦巴、葡萄柚汁等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3.很多药物会影响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最后强调
华法林起效慢,疗效易受年龄、个体差异、药物相互作用、日常饮食、自身疾病状况(如发热、腹泻等)等诸多因素影响,因而用药剂量不易掌握,易引起出血或治疗不达标。临床上常通过定期 INR 来判断治疗是否达标和指导剂量调整(遵医嘱服用剂量、按时复查)。 INR 一般稳定维持在2-3之间,既可以很好地预防血栓形成,同时出血的可能性也很小。

丽江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咨询热线 0888——5119936

     

节目制作:徐 蕾

新媒体编辑:徐 蕾

节目编审:李霞  赵文立

终审:马湘  和红军




(发稿编辑:广播中心)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