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公告(2022年第1号)

2022-03-15 11:36:20 阅读量44264 字数1124



       

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公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红十字会、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党内法规执行,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省、市十四五规划和重点任务等情况,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不断提高治理效能,为推动丽江建设成为世界旅游文化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保证。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结束后相关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888-5550137


                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5日




编辑/和润黄

责编/李铁成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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