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丽江发布“五严禁”“五不准”

2022-03-26 19:49:14 阅读量127011 字数448

图片

丽江市森林草原防火“五严禁”“五不准”

 

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五严禁”“五不准”通告如下:

一是严禁上坟烧纸烧香,不准在林地林缘燃放鞭炮。

二是严禁野外农事用火,不准在山边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三是严禁施工单位在林区违规用火,不准无审批无防护措施开展施工作业。

四是严禁拒绝防火安全检查和野外防火管理,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

五是严禁在林地林缘违规用火,不准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

违反“五严禁”“五不准”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望全市广大群众和涉林施工单位自觉落实,相互监督,积极举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共同保护我们绿水青山和美好家园。

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丽江市森林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电话:5111788

 

丽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众学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和润黄)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