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和一兰(中共丽江市委党校)
2014年,由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大力开展传统村落鉴定和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我们国家已公布了五批共计6833个传统村落。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文件中也明确提出要求,要加强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并指出了其重要意义,即既有利于增强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保持中华文化的完整多样,对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也非常重视乡村建设,要求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要突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一点。乡愁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乡村文化,而传统村落保存了大量的民间文化,因此,传统村落被誉为民间文化生态的“博物馆”“活化石”。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乡愁,实现乡村文化振兴,进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事情。丽江作为一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村落较多,其中,有54个村已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在这些村落中保留了很多珍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这些传统村落的文化,使其在丽江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中占有一席之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推动这些传统村落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真正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是当下摆在丽江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第一,要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的这些传统村落,特别是要充分挖掘他们的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并使之得到不断地传承和发展;第二,要积极引导村民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传统文化的宝贵性和重要性,行动上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第三,通过保护、传承传统文化,提升传统村落的文化品质,重塑传统村落的形象,给传统村落注入活力和动力;第四,充分利用传统村落的自然和人文优势,规划好传统村落的发展蓝图,既可以通过农产业的发展,带动乡村振兴;也可以通过农旅融合发展,进行乡村旅游;还可以把传统村落打造成为一个活态的文化传承基地和博物馆,开展旅游活动等。总之,可以通过对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实现乡村更高质量、跨越式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去年6月18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在丽江召开了现场办公会,通过实地调研以后,结合丽江实际,给丽江提出了新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即“今后一个时期,丽江要努力建设成为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按照现场办公会的精神,丽江正在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出台了《丽江市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方案(2021年-2022年)》和《丽江市乡村振兴示范区“2+6”试点建设十八条保障措施》等重要文件。而传统村落因其特殊性和典型性,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中可以优先考虑作为试点进行打造,并带动相邻的其他村落共同发展,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格局,最终实现丽江全市的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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