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检•动态】丽江、迪庆两地检察机关开展财务装备业务培训

2022-05-01 10:51:24 阅读量68499 字数836

       

为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院财务装备管理,提高财务装备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4月28日,在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下,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开展为期一天的财务装备业务培训。

     


No.1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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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次财务装备业务培训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2022年财务装备业务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培训方式等。培训当天,丽江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兴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简良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王建红,县(区)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业务骨干,与迪庆检察机关派出的业务骨干同堂参训,共54名两地人员参加培训。


No.2

  培训专业,内容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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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派出省院总会计师严芳、财务装备部副主任程菊锦、财务装备部装备处处长杨建国三位领导授课。三位领导分别围绕《账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装备采购业务》主题,从财务法律法规、经费预算、资金争取、项目立项、内控制度、政府采购等方面进行讲授,培训内容丰富详实,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No.3

学员认真,用心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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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参训人员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听讲,勤于思考,不懂就问,虚心请教,特别是在讨论交流互动中解决了难点和疑点问题,在谈体会、谈收获中共同提高。参训人员表示,本次培训机会来之不易,下一步将学以致用,不断用新的理论和理念来指导实践,真正达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不断提升财务装备部业务水平。

最后,简良红指出,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务装备队伍是做好检察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财务装备人员要充分认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加强丽江迪庆两地学习交流,共同提升财务装备人员专业业务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服务和保障好检察工作。



来源: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发稿编辑:李星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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