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金沙江水产品 当事人被罚增殖放流鱼苗

2022-05-16 20:15:07 阅读量33173 字数142




日前,玉龙县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在金沙江巨甸渡口举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生态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与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一起将1000余尾经过检疫的江鱼苗放入金沙江。



记者/玉龙县融媒体中心 李国海  李佳健

责编/赵奇旺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和润黄)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