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看似小事,实则事关党风政风,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行为不仅违反了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也影响了党和政府的现象,拉远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根据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安排,丽江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聚焦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
加强组织领导
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中,丽江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安排相关工作,由分管常委领导具体抓,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派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多次研究分析整治工作具体举措,并于2022年3月29日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
靠前加强监督
丽江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查找面上的问题,又发掘深层次的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对照15项监督检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对驻在单位填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严防虚报、漏报、瞒报情况。
通过单位自查发现未定点加油、未定点维修、公务用车平台预警、未建立加油登记台账等问题9个,针对发现问题已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
强化日常监督
把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作为全年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重点之一,值班督查组实地深入到被督查单位查看公务用车封存情况,并到附近小区、娱乐场所门口、餐厅门口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做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最大限度防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发生。
加强协作联动
积极与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了解掌握2019年以来《丽江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督促行业部门按照《云南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车平台监督效能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公务用车纳入公车平台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与巡察办、审计、信访等部门联系沟通,对今年以来通报的10家单位审计报告进行梳理,着力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开展专项整治
在丽江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机制,由各监督检查室牵头,统筹联系纪检监察组和县(区)纪委监委的力量成立5个专项整治小组,对联系地区和市直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截至4月底,共发现问题36个,其中问题线索3个,正在调查核实(已立案1个)。
记者了解到,我市前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存在私车加公油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内控机制不严,存在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三是个别单位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下一步,丽江市纪委监委将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安排部署要求,进一步结合实际,统筹各方力量强化监督检查、加快问题线索处置、做好“通篇”文章,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同时,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地域、分领域进行分析,查找和发现制度短板、空白地带、模糊地带,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规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记者/李 琳 通讯员 李金灿 杨尔车竹玛
编辑/林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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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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