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本医疗、防止返贫等工作,丽江这么做……

2022-06-23 18:44:29 阅读量28414 字数6616


在6月23日下午召开的“丽江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专题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围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乡村振兴示范区“2+6”试点建设、基本医疗保障等问题进行积极提问,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Q

“基本医疗有保障”是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筑牢筑实防贫保障网的重要方面,丽江市是如何夯实基本医疗保障基础,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

A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云枫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丽江市医疗保障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核心目标,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妥善做好待遇保障政策衔接,持续巩固医保防贫保障网,确保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为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医疗保障基础。


在脱贫攻坚期间,我们早起步,早落实,及时搭建好政策体系和服务平台,扎实做好保障工作。


自2017年2月1日起,丽江市建立起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市级统筹、统收统支,并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医保健康扶贫夯实了基础。以此为支撑,第一时间不折不扣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细化措施,优化经办,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无缝衔接的健康扶贫机制。一是1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并实现动态精准;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Ⅱ-Ⅲ期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三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四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不超过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是实现省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一站式”联网结算,“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垫付压力和往返报销的奔波之苦。


2017年至2020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11.9万人次,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慢特病门诊就医5万余人次,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8%。


转入乡村振兴战略后,面对新征程,按照省级统一部署,丽江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及时调整优化政策,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将倾斜保障对象由原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拓展到了特困、低保、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并同步做好其他医疗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和脱贫稳定人口的待遇衔接保障工作。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省级待遇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应保尽保,避免保障不足,又要防范泛福利化倾向,防止过度保障。确保全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政策统一;确保医保三重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医保目录规定;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是强化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预警监测。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目录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高于6000元的部分,以及非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目录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高于11000元的部分,经县级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认定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在医疗救助限额内再救助70%。


三是强化动态精准、综合研判工作机制。强化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动协作,从源头上介入,形成合力,强化乡(镇、街道)第一线联合核实研判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乡、村两级的综合排查工作,认真盘点排查分析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家庭的收入、刚性支出、所获得的医疗服务及医疗费用报销、所获得救助或社会援助等情况,综合研判,认真分析,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确保兜底保障及时精准到位,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从目前监测的运行情况看,巩固衔接政策运行平稳,待遇保障水平总体稳定:全市脱贫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87%;易致贫返贫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85%;特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97%;低保对象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87%。


Q

丽江市乡村振兴示范区“2+6”试点建设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A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振洪


丽江市是2021年6月18日云南省委省政府丽江现场办公会确定并着力打造的全省4个乡村振兴示范区之一,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紧扣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按照“具备世界一流水准、凸显丽江特色”的要求,以县(区)为主体择优甄选出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2个镇(玉龙县拉市镇、宁蒗县永宁镇)和6个村委会及社区(玉龙县白沙镇玉湖、新善村委会,永胜县三川镇翠湖村委会,华坪县荣将镇龙头村委会,宁蒗县红桥镇黄腊老村委会,古城区开南街道贵峰社区),全域规划、连片建设,打造“一流产业基地+乡村旅游+美丽乡村”。 


为确保到2022年底,8个示范点(2+6)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取得引领性成效,187个核心村民小组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到2023年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排头兵”,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推进措施,全力推进“2+6”试点建设。


一是在用地保障方面,将试点相关产业及项目用地进行多规合一、统筹规划。


二是在资金保障方面,从财政投入、融资贷款、专项债3个途径保障项目建设需求,重点用于“2+6”试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等。


三是在投资主体保障方面,围绕产业发展构建“政府+企业+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吸引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自带资金和优势资源等参与示范点建设。


四是在组织人才保障方面,通过丽江英才计划、人才高地十条措施等政策优先保障“2+6”试点建设需求。利用“万名人才兴万村”等行动优先覆盖“2+6”试点。通过优化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培育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和能工巧匠,探索“新乡贤”广泛参与农村治理的新模式机制,给予引进企业及企业高管一定的奖励补助等人才支持措施。


五是在工作机制保障方面,实行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2+6”试点建设。


根据《丽江市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方案(2021-2022年)》,丽江市乡村振兴示范区“2+6”试点计划建设项目71个,现又调整增加了1个,共72个,预计项目总投资114.56亿元。目前,8个试点的“一方案两规划”有序推进,其中古城区开南街道贵峰四季花开及华坪县荣将镇龙头果色天香乡村振兴试点,“一方案两规划”已编制完成,其余试点正加紧编制。已明确正威集团、好好生活(丽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20个市场主体参与试点建设。省级2亿元衔接资金已拨付到各县区,并完成16.8亿元的信贷融资报件。玉龙县拉市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玉湖生态马场管理中心,宁蒗县泸沽湖垃圾减量化及填埋场建设处置工程等18个项目(共投资6.36亿元)已完工,古城区开南街道丽江“鲜花港”田园综合体、玉龙县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一路两线”工程、宁蒗县永宁马铃薯种薯全产业链建设等54个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具备开工条件的2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30个暂时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前期工作。



Q

务工收入是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在今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人社部门是如何来推动这项工作的?

A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炳桂


务工收入是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根据统计数据,2021年务工收入占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9%,脱贫人口中这个比重还要高一些。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通过务工促增收工作,一直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乡村振兴就业帮扶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外出务工“大稳岗”。春节前开展外出务工“大稳岗”活动,实施了“六个一”,即发布一个“政策礼包”,开展一次稳岗走访,发布一封倡议书,开展一次“稳定后方”服务活动,制作一个专题宣传片,召开一次座谈会。通过这些方式,尽可能把目前在外务工的人员稳在企业、留在当地,减少回流。


二是开展返乡人员“大监测”。结合务工人员返乡实际,在全市开展返乡人员“大监测”活动。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建立一套台账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三是开展岗位信息“大推送”。建立一套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机制,收集省内外优质岗位信息,逐人逐户精准推送给未就业但有就业意愿人员、已实现转移就业但有转岗调岗意愿人员、返乡回流人员等,同时加大线上岗位归集发布推送力度,用好“云南省求职服务平台”、务工人员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媒介资源,按期更新推送有效岗位信息。今年共推送省内外用工企业6146家32.88万个用工岗位,其中省外岗位20.84万个,省内岗位12.04万个。同进,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为用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求职供需平台。全市共开展各类招聘会46场次,进场招聘企业211家,提供就业岗位8.52万个。


四是开展转移就业“大输出”。围绕一个“转”字,扎实开展大规模、成批次、有组织、高质量地转移输出。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立足早转、快转、多转,今年通过组织“返岗直通车”“务工专车”“务工专列”“务工包机”实现“点对点”“一站式”输出就业2013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443人。在转移就业中,围绕“5个一批”做工作,即:对接优质岗位对外输出一批,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一批,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参与一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鼓励创业就业带动一批。截止目前,全市共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56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5.9万人。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8.05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7万人。


Q

民政部门是如何落实脱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措施的?

A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蕾


落实脱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措施: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将未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对通过就业创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救助“渐退期”。目前,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51256户80618人,其中城市低保2937户4482人,农村低保48319户76136人;脱贫人口中纳入低保对象20698户34244人;低保对象中有一至四级残疾人15670人;特困人员5732户5851人。2022年已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1516.83万元。2022年7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00元/人每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390元/人每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910元/人每月,护理补贴按6档发放,做到全覆盖。


二是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主动申请和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通过走访排查发现,行业部门信息筛查预警推送等途径,对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基本生活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居)委会组织重要工作内容。承担社会救助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承担政府委托从事困难群众服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工作中发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确保需要救助群众第一时间获得帮扶和救助,并及时做好动态销号。


三是适度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城乡居民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低收入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四是加强临时救助,有效防止因突发性困难群众致贫返贫。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覆盖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做的应保尽保、精准救助。2022年1至5月份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96.98万元,救助11327人次。


Q

民政部门是如何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针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采取了什么帮扶措施?

A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蕾: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主要从完善基本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机制,落实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强化部门协同,信息数据比对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保障范围等方面入手。


一是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工作。重点聚焦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孩以上困难家庭、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针对是否存在“漏保”、“脱保”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排查治理和救助帮扶。上半年共排查未纳入救助保障的特殊困难群体6619人,其中排查脱贫不稳定户1811户、边缘易致贫户1439户、低保边缘户836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62户、三孩以上困难家庭89户、精神障碍家庭2282户,排查后落实救助保障政策有:纳入低保846人、纳入特困供养62人、实施落实救助2268人次,纳入低收入动态监测1514人、落实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127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293人、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保障24人,巡视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679人次。


二是切实开展好农村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集中整治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低保动态调整,1至5月份新纳入保障对象970户1731人,退出1485户3758人。


三是落实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积极开展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持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制定申请人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的经办服务流程,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建立户籍地、居住地协作核查机制等,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对于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我们采取的帮扶措施有:一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监测对象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短期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长期困难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对于急难型的,在48小时内实施“先行救助”,简化、优化救助审批程序。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及时解决好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二是重点加强对监测户中老人、儿童的关爱帮扶。因人因户落实救助政策,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加强与乡村振兴、住建、教育、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建立救助帮扶台账,不折不扣落实好一户一策。


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完成所有乡镇(街道)社会站建设,大力培养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队伍,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服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记者/李 琳   杨国辉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众学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李琳)

【法律声明】除非本单位(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主动推送或发表至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任何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不得转载丽江融媒App及LIJIANG.CN和LIJIANGTV.COM主域名及子域名下之任何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法律声明】除非本单位(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主动推送或发表至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任何第三方网站或平台不得转载丽江融媒App及LIJIANG.CN和LIJIANGTV.COM主域名及子域名下之任何内容,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扫码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