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三阶段比赛正式拉开序幕,期间将举行民族健身操、民族武术、民族马术等项目的比赛。晚8时整,民族健身操项目在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率先开赛。


民族健身操比赛项目分两轮进行,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分数之和为总成绩。今晚进行的是规定套路第一轮比赛,后续还将陆续进行自选套路第一轮比赛、规定动作第二轮比赛、自选套路第二轮比赛。





据民族健身操项目裁判长廖蕾介绍,来自全省各州(市)的15支代表队,共309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届时,将经过一番激烈角逐,按照规定动作、自选动作及总成绩分别录取,设一、二、三等奖,录取比例为30%、40%和30%。团体颁发奖杯,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


“规定动作是采用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编制下发的,从基本系数、完成质量、一致性来辨别,前四个八拍和最后两个八拍允许代表队自创、编,但中间的所有规定动作不可以改编;自选动作是每个代表队根据自己的民族特色以及要求完成创、编的。今晚所有的参赛代表队还是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仍有不足的地方,相信在第二轮的比赛中会有很大改善。”廖蕾说。


民族健身操以众多民族典型的舞蹈元素为动作素材,将民族舞蹈的柔美与健身操的力度自然、流畅、合理地结合在一起,把健身作为第一要素,既突出了动作的健、力、美,又充分展现了传统民族舞蹈的艺术性。


据了解,民族健身操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项新型体育健身项目,它不同于一般的健身操,其根源为民族性,除具备健美操的一般特性外,在服装、动作编排、音乐选配等方面都要求基于民族特色进行创编。民族健身操也不同于民族舞蹈,民族健身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以及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而不是纯艺术的表现形式,所以民族健身操属于民族传统体育的范畴。
记者/李琳
编辑/雷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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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雷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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