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二届民运会颁发道德风尚奖集体 16个州市代表队获奖

2022-09-26 17:22:57 阅读量38396 字数801



9月20至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三阶段的表演项目和竞赛项目全部结束。本阶段比赛精彩纷呈、成果丰硕,全省16个代表团都参与到表演项目中,15个代表团参与民族健身操比赛,14个代表团参加民族武术比赛,5个代表团参加了民族马术比赛,共有2645人参与到第三阶段赛事中。

  历时6天的赛会中,各民族运动员同台竞技,彰显了民族运动会“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在第三阶段的表演项目和民族健身操、民族武术、民族马术等3个竞赛项目的竞赛中,各代表团争相组织优势项目、选拔优秀运动员参赛,整体水平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为参加全国民族运动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丽江市作为本届民运会的东道主,有力保障了赛事组织和后勤服务,各项筹备组织工作安全有序、优质高效。与此同时,本赛段特别强化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各运动员、运动队弘扬中华体育精神,遵守规定、服从裁判、尊重对手、顽强拼搏,赛出了水平,赛出了风格,赛出了友谊;全体裁判员严守职业道德和赛事纪律,公正执裁,营造了文明竞赛、公平竞技的良好氛围。

  此外,根据《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奖评选办法》,经组委会相关工作小组对各代表团一、二、三阶段的参赛情况及代表团组织管理情况综合打分结果,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代表团优秀组织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昆明市、昭通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

  优秀组织奖:昆明市、丽江市、文山州、迪庆州、红河州代表团,获得组织奖的是大理州、曲靖市、楚雄州、临沧市、普洱市、玉溪市、保山市、怒江州、昭通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代表团。



来源/云南网 龙 彦 段 芃

编辑/林 彤

责编/李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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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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