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过在夏天穿拖鞋开车的老司机们,还没遇到过大冷天穿着拖鞋在外面晃荡的,这不,2月19日,交警蜀黍们在古城口开展元宵节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的时候,刚好查到这样一位驾驶人:披着浴袍、穿着拖鞋、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 看到这样情景,交警蜀黍第一反应是,外面冷成这样了这位驾驶人不冷吗,同时,这波操作是很危险的。由于拖鞋不跟脚,极易出现鞋子滑落的现象,特别是车主开车遇紧急情况时更可怕。穿上拖鞋开车,虽然脚板比较放松舒适,但是因为鞋比较宽大,在刹车时太容易打滑,一不小心,半个脚面就会从鞋里挤出去,开车穿拖鞋对离合器和油门的控制都会有偏差,对行车安全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案例警示 法律速递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 采编:杨志高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查看、发送手机信息,观看影像资料、吸烟、赤足和穿拖鞋等行为的。
初审:杜磊
终审:和建华
(发稿编辑:丽江城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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