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87件

2023-11-10 17:18:25 阅读量4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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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记者从丽江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人大和政协共同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健全抗诉、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要求,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并取得了显著实效。



发布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瑞文介绍了近三年以来丽江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职能工作的开展情况。


据介绍,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87件,主要有以下四个类型: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判程序活动违法监督案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支持起诉案件,工作做法有: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在民事检察履职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全面准确学习领会相关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在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做好民事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二是加强精准监督,在监督办案中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违法监督、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高质效履行民事检察法律监督职责。市检察院采取下基层、面对面、案件指导函、电话督促等形式加强对个案、类案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具体指导,上下一体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三是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开展涉“职业放贷人”及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把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作为做实基层工作、做强民事检察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四是依法能动履职,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彰显民事检察制度价值。稳妥推进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法律监督与息诉罢访并重,坚持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到诉讼监督的各个环节,自觉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努力化解矛盾,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领社会法治共识。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民事检察创新发展新动能。更新司法理念,落实精准监督,着力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贯穿民事检察工作始终。加强岗位练兵,提升队伍素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民事检察案件。积极践行“三个善于”,统一全市民事检察办案新理念,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组织市县两级院干警集中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做强民事检察监督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主动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聚焦监督质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能动司法,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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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木红豆

编辑/和润黄

责编/林 彤

终审/和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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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木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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