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警方查处7起涉黄案件!抓获14人

2024-04-17 19:45:46 阅读量35351 字数644



卖淫嫖娼违法犯罪
严重损害社会风气
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
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的
社会问题之一
近日
永胜公安查处7起涉黄案件
抓获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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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凌晨,永北派出所民警夜查过程中,在辖区宾馆及出租房内共查获卖淫嫖娼的艾某某、李某某、马某某、补某某等12人。民警将12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艾某某、李某某等12人如实供述了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


目前,12名违法嫌疑人均被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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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凌晨,期纳派出所民警夜间巡逻时,发现某酒店内疑似存在卖淫嫖娼违法行为,立即对酒店开展检查。当对杨某某、李某某进行询问时,双方神情紧张,犹豫不决。随即,民警依法传唤2人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嫌疑人杨某某和李某某对其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某和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

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对自身会留有案底

请广大群众

自觉抵制

积极举报

共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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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永胜警方

编辑/林 彤

校对/李映芳

责编/和众学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林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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