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云南省彩云促消费相关政策,释放摩托车消费市场活力,我市组织开展丽江市2026年摩托车彩云消费券活动,在丽江市购买新摩托车可享受消费券立减优惠,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7月27日起发放,消费券名额全省总量有限,先到先得,名额用完即止,与全省同步结束活动。
二、参与条件
(一)消费者条件
参与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不受户籍、地域的限制。领券人、核销人、购车人及车主必须是同一人。同一消费者、同一辆摩托车仅可享受1次消费券优惠。
(二)车辆要求
1.适用车辆为两轮、三轮摩托车,动力类型包括燃油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黄牌车)。所购摩托车须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新车,不包括二手和预订摩托车。不区分各类品牌国产摩托车和进口摩托车,且须持有《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类型”标注为摩托车。
2.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丽江市内,新车注册登记地不限。
三、消费券补贴标准
活动开展期内,在丽江市购买发票价税合计4000元(含)—7000元(不含)摩托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人可领取使用600元消费券;购买发票价税合计7000元(含)—1万元(不含)摩托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人可领取使用800元消费券;购买发票价税合计1万元(含)以上摩托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人可领取使用1000元消费券。
四、领券及核销流程
(一)领券流程
下载云闪付App,完成注册、登录,绑定一类银行卡或信用卡,将App定位设置为“丽江”,进入摩托车消费券活动页面申领。
(二)领券规则
1.先到先得,当日领完即止,可次日再申领。
2.每名消费者每日可领取1张消费券,累计最多领取3张。
3.消费券领取后当日生效,当日24:00自动作废。逾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自动回收,滚动投放,消费者次日可以再次申领。
(三)消费券核销
消费者前往丽江市已公示的参与活动摩托车销售企业购车,在云闪付App调出已领取的“彩云摩托车”消费券,出示付款码,商户扫码完成收款实现立减。消费券补贴资金先由参与商户先行垫付,经审核完成后兑付给商户。消费券不混用、不找补、不错档使用。
五、落户及资料提交要求
消费者完成消费券核销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摩托车注册落户登记,并按要求上传全套申报资料。
需提交资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要求“三个一致”,即发票时间与活动“购车时间”一致,参与活动车辆销售企业名称与开具发票企业名称一致,机动车发票的购买人与身份证、登记证上的姓名一致;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副页);
4.购车人身份证(正面、反面);
5.云闪付核券支付凭证;
6.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7.其他相关资料。
六、其他重要提示
1.仅可在丽江市经过审核公示的活动摩托车销售企业购车才可享受补贴,非活动商户无法核销消费券。
2.严禁虚假交易、哄抬车价、套取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企业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发生购车退货退款情形,须按规定退回政府补贴资金。
4.本公告未尽事宜,执行云南省2026年摩托车彩云消费券实施细则;如遇省级政策调整,按省级最新政策执行。
七、咨询与投诉电话
丽江市商务局:0888-5122020

来源:丽江市商务局
责编:和润黄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