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市场中发现有公司、个人在对“丽江·时光”楼盘宣传中擅自使用我公司的名称、我公司的简称“丽江白鹿”以及我公司的商标等,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我公司名称、商标的恶意侵犯。现本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我公司从未向任何企业、个人授权使用我公司的名称、商标,任何企业、个人未经我公司合法授权的使用,均属于侵犯我公司的名称权、商标权、商业信誉的违法行为。
2、对于擅自使用我公司名称、商标的宣传,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我公司无关,敬请广大客户和消费者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于有关侵权方,我公司敦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代理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云南丽江白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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