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头条】丽江两男子诱捕野鸡被处罚!

2019-04-25 15:51:25 阅读量76522 字数888



日前,华坪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分别查获两起涉嫌无狩猎证猎捕野生动物案,民警已将两只被非法猎捕的野生野鸡带到适宜放生区放归大自然。


4月5日,华坪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在对华坪县荣将镇东风林场林区进行巡逻时,发现林区公路边一人行为可疑。巡逻民警立即对其进行盘问,并对其所带物品进行检查。经查,华坪县河东村六组村民陈某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荣将镇东风林场林区内诱捕野鸡,现场查获诱捕野鸡工具数件、并在不远处的林区内发现诱捕野鸡的诱子(野鸡)一只。陈某某的行为涉嫌无狩猎证猎捕野生动物,陈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4月8日,华坪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民警在石龙坝镇德茂村林区进行巡逻中发现:在德茂村 “大坪子”有人在用野鸡“诱子”猎捕野鸡。经查,4月8日徐某某将野鸡带到山上准备诱捕其它野鸡,刚将陷阱做好就被民警查获,查获时未捕获猎物。徐某某的行为涉嫌无狩猎证猎捕野生动物,徐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华坪县自然资源公安局进一步鉴定,野鸡属国家“三有”动物,现已对该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查获的两只野鸡身体没有明显伤痕,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满足放生条件。民警已将两只野鸡带到适宜放生区放归大自然。



也许有人会说,不就抓了两只野鸡至于被处罚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野鸡属国家“三有”动物,那么何为“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常见的三有动物主要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来源:华坪县自然资源公安局 曾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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