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灾警报试鸣的公告

2019-01-28 16:55:52 阅读量37607 字数322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灾警报试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为纪念丽江市1996年“2·3”大地震,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丽江市防空、防灾预警报知能力,同时检验防空警报器设施的战术和技术性能,决定在全市进行防灾警报试鸣。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19年2月3日10:00—10:02

二、警报试鸣范围

全市范围

三、警报试鸣信号

10:00—10:02,防灾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时间为2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广大游客和过往人员相互转告,在防灾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