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记者从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经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批复同意,决定自2020年1月2日起,对丽江市辖区大丽高速公路(G5611)大理至丽江方向K176+500米处启用固定测速设备。该处小型车辆限速100km/h、大中型车辆限80km/h,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限速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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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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