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上午,永胜县仁和派出所在道路交通查处过程中,驾驶员海某咀嚼槟榔驾车进入检查区,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海某涉嫌酒驾,但其声称检测结果由于槟榔所致,自己并未饮酒。

随后,民警现场使用酒精呼气式检测仪对海某进行检测,经检测海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显然不是咀嚼槟榔所致。

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海某承认了饮酒驾驶的事实,并陈述了事情经过。原来,海某饮酒后驾驶车辆发现前方交通检查后,在进入检查区前吃了槟榔,试图以咀嚼槟榔导致呼气含有酒精的理由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为确保结果准确,民警将海某带至医院抽血化验,海某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并接受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食用荔枝、榴莲、槟榔等食物可能会导致酒精检测仪误判,如果在此情况下被交警查处,请广大驾驶员不要慌张,从容说明理由并接受检测,若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进行血液检测,最终结果将以血液化验结果为准。但如若企图以此类理由,欺瞒饮酒事实,只会导致加重处罚。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丽江永胜警方”微信公众号
编辑/和润黄
责编/李映芳
终审/和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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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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