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认定丽江市幼儿园和乐分园
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方案》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4月28日至29日,组织评估专家对丽江市幼儿园和乐分园进行了办园质量综合评价。
丽江市幼儿园和乐分园按照专家组的评估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按时上报了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落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丽江市幼儿园和乐分园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综合专家组评估意见及丽江市幼儿园和乐分园整改情况,拟认定丽江市幼儿园和乐分园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5日至12日(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1066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888-5121521
邮箱:778657198@qq.com
丽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编辑/王君霞
责编/和众学
终审/和丽星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出品

(发稿编辑:王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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