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新组建的丽江市投资促进局正式挂牌。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和灿鑫出席仪式并揭牌。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丽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3号)、《丽江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丽江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改发【2019】1号)精神,我市在市商务局招商引资相关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投资促进局,作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
丽江市投资促进局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或参与起草全市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开展丽江市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发布丽江市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二、研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全市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引资目标责任;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协调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区县、产业园区等开展投资促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统筹指导全市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为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负责受理并协调处理国内投资企业投诉工作;负责指导中介招商、代理招商机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四、承担丽江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管理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昆明分局。
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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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玮 李琳(实习) 责编/陈 敏 李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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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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