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单车已在丽江投放两个月的时间,但是被破坏的单车不计其数,甚至还有未成年人对共享单车进行了破坏。【微信用户请点击页面左下方“阅读原文”观看此条新闻视频】
近日,哈啰单车工作人员在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发现了有两辆车异常移动,便急忙赶往现场。
哈啰单车 丽江分公司 运营主管 邓盛宁:我们在终端上面发现两台车出现异常挪动,已经发现车辆警报,工作人员马上就赶过去,刚好碰到他们把锁锯掉,准备撤离现场。
当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破坏共享单车的人还是在校学生,并且已经将两辆共享单车的车锁锯断,随后工作人员报了警。
哈啰单车 丽江分公司 运营主管 邓盛宁:鉴于他们是未成年人,也考虑到他们是初犯,我们联系他们的家长,对这件事情进行了罚款和教育,进行一个书面的承诺,但还是要家长去介入,因为需要家长去承担相应的一些责任。
哈啰单车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个孩子和家长都到派出所进行了教育,并且签订了承诺书,他们的监护人也承担了赔偿的责任,对被破坏的共享单车进行了相应的赔偿。记者也向律师了解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诈骗或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哈啰单车上也有明显的标注12岁以下禁止骑行共享单车,不管骑行还是破坏,家长看见孩子骑行共享单车时都应引起重视。
哈啰单车 丽江分公司 运营主管 邓盛宁:他年龄不到,思维也不成熟,对法律法规也是没有感知的,如果说在路面上出现事故,这个责任我们是承担不起的,所以说一定要谨记,12周岁以下禁止骑行共享单车。
记者/杨四娟 鲍杨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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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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