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说近日丽江永胜有一男子
因为喝酒
破了“年度记录”
what?!

近日,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仁里中队侦破了一起肇事逃逸的案件,涉案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而涉案驾驶人4个小时前刚刚取得驾驶证,还没有被捂热就被吊销了,成为年度史上“最短命”驾驶证。
心里高兴,就多喝了几杯
据了解,12月12日当晚,永胜县仁里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六德灰坡电站,有一辆拖挂车被一辆白色小货车超车时挂到,事故发生后,白色小货车跑了。”
接警后,值班民警根据驾驶人提供的信息驾车沿线追缉肇事车辆,并依法将驾驶人兰某控制。值班民警在现场,对驾驶人兰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88mg/100ml,已达醉酒阈值。随后值班民警对车辆进行了勘验,在证据面前,兰某向民警交代了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的驾驶证核发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系当天17时才下发的证件。兰某表示:“当天考了驾驶证心里高兴,又碰到朋友家杀猪,就喝了几杯,刚刚从朋友家回来就发生了事故。”事发后兰某懊悔不已。
兰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兰某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兰某持有的驾驶证也将会被吊销,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仁里中队介绍,目前该案还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年关将近
一大波聚会正在靠近
这一聚会就免不了喝酒
又回到了老生常谈的话题
酒驾!!!
在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酒后驾驶分两种: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不足80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
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两者性质不同,处罚当然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0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成本无穷大!
1、如果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会影响子女参军入伍的政审环节。
2、报考安保、航空、军警校,都会因醉驾记录受限。
3、如果国家干部、公务员,因醉驾判刑,便极有可能被开除“公职”和“党籍”。若非公职人员因醉驾判刑,而被用人单位开除,便无法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4、办理移民或留学签证,需要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绝大部分国家都会把有犯罪记录的人拒之门外。
5、营运车司机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酒驾不止影响自己
对自己 对家人 对社会负责
请您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部分素材来源于"永胜交警"
记者/木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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