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最短命”驾驶证,到手4小时就被……

2019-12-27 14:48:52 阅读量61812 字数1779

听说近日丽江永胜有一男子

因为喝酒

破了“年度记录”

what?!



近日,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仁里中队侦破了一起肇事逃逸的案件,涉案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而涉案驾驶人4个小时前刚刚取得驾驶证,还没有被捂热就被吊销了,成为年度史上“最短命”驾驶证。


心里高兴,就多喝了几杯                              


据了解,12月12日当晚,永胜县仁里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六德灰坡电站,有一辆拖挂车被一辆白色小货车超车时挂到,事故发生后,白色小货车跑了。”


接警后,值班民警根据驾驶人提供的信息驾车沿线追缉肇事车辆,并依法将驾驶人兰某控制。值班民警在现场,对驾驶人兰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88mg/100ml,已达醉酒阈值。随后值班民警对车辆进行了勘验,在证据面前,兰某向民警交代了醉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的犯罪事实。



民警在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的驾驶证核发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系当天17时才下发的证件。兰某表示:“当天考了驾驶证心里高兴,又碰到朋友家杀猪,就喝了几杯,刚刚从朋友家回来就发生了事故。”事发后兰某懊悔不已。


兰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等待兰某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兰某持有的驾驶证也将会被吊销,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仁里中队介绍,目前该案还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年关将近

一大波聚会正在靠近

这一聚会就免不了喝酒

又回到了老生常谈的话题

酒驾!!!


在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酒后驾驶分两种: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不足80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

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两者性质不同,处罚当然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0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成本无穷大


1、如果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会影响子女参军入伍的政审环节。

2、报考安保、航空、军警校,都会因醉驾记录受限。

3、如果国家干部、公务员,因醉驾判刑,便极有可能被开除“公职”和“党籍”。若非公职人员因醉驾判刑,而被用人单位开除,便无法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

4、办理移民或留学签证,需要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绝大部分国家都会把有犯罪记录的人拒之门外。

5、营运车司机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酒驾不止影响自己

对自己  对家人 对社会负责

请您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部分素材来源于"永胜交警"

记者/木红豆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宝魁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和丽星 总监制/马 湘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 丽江市融媒体中心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12277 举报邮箱:LjrmTS@163.com
【声明】如需转载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名下任何平台发布的内容,请 点击这里 与我们建立有效联系。

扫码阅读/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