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丽江市公安局警支队车管所民警成功处置了一起丽江群众购入问题车的案件。
12月13日,车管所接到大理州公安局警支队车管所的协查请求,要求协查一辆由大理转入到丽江的小型普通客车的相关情况。经调查发现,该车系今年4月在昆明申请注册登记后转入大理。12月10日,由丽江籍和某购入,到车管所申请了转入登记。经调阅机动车登记档案后发现,该车在昆明申请的注册登记环节,有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嫌疑。车管所民警当机立断,先在系统内将该机动车进行锁定,以便进一步开展嫌疑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车管所民警发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案件,该车的机动车实车也有变造的嫌疑。为证实民警的推断,车管所发函给汽车制造企业,要求该企业派技术人员到丽江进行现场车辆技术鉴定。经鉴定,该车与注册登记的资料不一致,有变造嫌疑。
在调查中,车主和某表示,他在大理购入这辆车花了二十余万元,这是他全家的全部积蓄,希望公安机关能尽量帮忙挽回损失。

考虑到群众的实际困难和诉求,车管所民警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案件研判。研判发现,除了现任车主和某外,大理籍群众马某也存在同样的实际困难。经对该车的两位历史车主和现任车主进行了走访,做了大量的工作和普法教育,并会同大理州公安局警支队车管所和昆明市公安局警支队车管所进行协商,一致同意将该车逐级回退,回退的同时由交易双方进行退款操作,车辆回退到昆明后,由昆明市公安局警支队车管所按法定程序进行案件侦办。这样既保证了案件能正常侦办,同时也最大限度最高效的保证了丽江和某及大理马某两位车主的合法权益,最快的挽回了两位车主的经济损失。
12月25日,丽江车主和某已从前任车主手里拿回了二十余万元的购车款,并将该车依法交大理方面交接,该案目前正在依法办理中。
通讯员/和劲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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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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