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各级文明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引导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争创“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将出台《丽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现面向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群众发起“不文明行为调查”活动,请按要求认真填写调查问卷。
请县(区)文明办、各级单位积极动员、充分参与,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文明调查”问卷,以便后期汇总整理,以供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起草、修订、完善!
附件:“不文明行为调查”问卷参与方式
丽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不文明行为调查”问卷参与方式
1、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或关注后进入)丽江热线微信公众号对话界面。

2、点击窗口下方菜单“文明调查”。

3、点击返回的链接进入调查页面,点击“开始”按钮,选择所属单位答题。
编辑/木文秀
责编/和宝魁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闵文新 总监制/马 湘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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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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