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月13日—15日,永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熊某辉等十七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偷越国(边)境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一案。

案件回顾:本案由云南省永胜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永胜县人民检察院以熊某辉等十七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偷越国(边)境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赌博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熊某辉纠集被告人王某、王某、张某龙、张某荣、海某、刘某、杨某、刘某庚、杨某等人在永胜县境内开设流动赌场聚众赌博。2015年至2019年期间熊某辉等人实施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熊某辉为首,张某荣、王某、王某、何某杰、王某强、张某龙、海某、刘某、杨某、刘某虎、杨某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以来熊某辉、张某荣、王某、王某、何某杰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手段在永胜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永胜县人民法院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庭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庭审中,有关部门人员、社会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此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永胜县人民法院
编辑/和润黄
责编/和宝魁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和红军 总监制/马 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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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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