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丽江市2022年度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名册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使用性质 | 主管机构支(大)队 |
1 | 丽江博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铂尔曼度假酒店) | 古城区束河办事处香江路北侧 | 人员密集场所(酒店)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2 | 古城区芭芘音乐吧 | 古城区祥和片区祥和商业广场B幢三层 |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3 | 玉水寨生态文化旅游公司 | 丽江市玉龙县白沙乡 |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4 | 丽江悦榕酒店有限公司 | 古城区束河古镇悦榕路 | 人员密集场所(酒店)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5 | 丽江市博物馆 | 丽江市古城区黑龙潭公园 | 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6 | 丽江市古城区社会福利院 | 丽江市古城区祥和办事处庆云路405-2号 | 人员密集场所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7 | 丽江市人民医院 | 丽江市古城区福慧路526号 | 人员密集场所(医院)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8 |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 玉龙县五台路与南口路交汇处 | 人员密集场所(医院)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9 |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 古城区玉泉路1号 | 人员密集场所(学校)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10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文笔学校 | 玉龙县黄山镇中心村中心商贸城旁 | 人员密集场所(学校) |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
附件2:
2022年度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的法定职责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以上10家市级重点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来源/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制作/和琼
编审/王素兰
监制/张正合
总监制/马湘 杨国钧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
新闻热线/0888-5110000
(发稿编辑:和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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