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宗国英率督察组对我市落实程海、泸沽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大赟等参加督察。

省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在泸沽湖督察河湖长制工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供图)
督察组先后到宁蒗彝族自治县、永胜县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实地察看程海和泸沽湖流域空间管控、污水治理、生态补水、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等相关情况,听取市、县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各级巡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两湖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并实地调研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督察组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河长制全面推行十周年的新起点上,以河湖长制工作为统领,系统推进水域治理、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协同联动,探索生态优先、利民惠民的治水兴水新路径,推动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共进、有机融合;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推动河湖长制履职更加法治化,以法治力量保障幸福河湖建设行稳致远;要持续创新宣传载体,讲好十年治水故事,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营造共建共享浓厚氛围,确保河湖长制落地见效。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水利厅、丽江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察。

记者/和继鹏
责编/木红豆
校对/王君霞
二审/李 桥
终审/和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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