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弘扬工匠精神、调整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从源头上稳定就业、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古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
一、申领条件
在古城区行政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提升补贴。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身份的。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三)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证书(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中,待政策出台后,从其规定。
二、审核程序
(一)职工本人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核发时间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证书之日起算)起12个月内(超过12个月,不予受理)起将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近期小一寸证件照2张、《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表》(窗口领取)一式两份,交培训机构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盖章。
(二)经培训机构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盖章后,将全部材料交古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古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根据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对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6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指定银行的职工个人账户。
三、补贴标准
(一)普通工种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不超过2000元。
(二)部分工种补贴目录及标准
1.《提高补贴标准职业目录》(2019年)(共25个)
2.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
同一参保人一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就业补助资金给与的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给与的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四、咨询方式及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0888-5550123
办理地点:丽江市政务服务中心(飞马转盘旁)
丽江市古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统筹:《古城之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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