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和勇、张银宝、和伟、和云高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近期,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成功抓获了和勇、张银宝、和伟、和云高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该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该犯罪团伙以威胁、逼迫、殴打他人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彻底查清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敦促该团伙成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二、请曾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受害单位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线索举报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其保守秘密,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实施威胁、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和勇,男,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金龙村委会金竹村人,系原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金龙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现已抓获。
张银宝,男,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金龙村委会龙竹村人,系原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金龙村委会主任,现已抓获。
和伟,男,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金龙村委会金竹村人,现已抓获。
和云高,男,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金龙村委会金竹村人,现已抓获。
举报电话:110、0888-5136957、0888-5152731
举报地址: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216办公室(古城区雪山路412号)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2019年4月26日
近期,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成功打掉了金山街道新团居委会下存仁村车队(俗称:“洪家村车队”)成员洪学武、奚立辉、洪智刚等人组成的违法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成员31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该团伙以堵路、阻扰等手段,在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新团居委会下存仁村地界内,针对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阻碍施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彻底查清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敦促该团伙成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 二、请曾受到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受害单位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广大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线索举报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其保守秘密,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实施威胁、报复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洪学武、男、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新团居委会下存仁村人,现已抓获。 奚立辉、男,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新团居委会下存仁村人,现已抓获。 洪智刚,男,丽江市古城区金山街道新团居委会下存仁村人,现已抓获。 其他成员姓名:吴银山、洪智军、洪军、吴者智、洪向忠、洪国文、洪玉龙、洪志强、洪国强、洪玉华、洪凤华、洪国光、吴者亮、洪佩军、洪国礼、聂文清、洪奚、洪丽华、吴玉林、吴银松、洪建家、洪岩青、洪学明、洪国虎、洪士春、洪春生、洪仕华、洪国富,以上人员现已抓获。 举报电话:110、0888-5136957、0888-5152731 举报地址: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216办公室(古城区雪山路412号)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2019年4月26日关于检举揭发洪学武、奚立辉、洪智刚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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