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10点,驻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来到古城区法院束河旅游专门法庭。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们首先旁听了案件远程连线调解,并听取了法庭工作情况介绍,就感兴趣的话题与法官进行了沟通交流,对旅游专门法庭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束河旅游专门法庭位于丽江市古城区束河古镇,于2016年9月28日挂牌成立,现有工作人员7名(含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是古城区服务国内外游客,展现旅游形象的重要平台。
作为全国首家旅游专门法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专”字上做文章、在“精”字上下功夫、在“快”字上求实效,及时、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涉旅游纠纷案件,有效维护旅游者及旅游从业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打击旅游违法行为,为推动古城区乃至丽江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提升旅游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专”字上做文章
旅游专门法庭成立以后,为及时、高效地解决旅游纠纷,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首先在“专”字上寻求突破,一是统一了受案范围,旅游专门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游客在古城区吃、住、行、娱、乐活动中与商家、旅行社团发生的旅游纠纷案件,大研古城和束河古镇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及其他需要旅游法庭办理的案件;二是配备了专门的办案团队,挑选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法官及辅助人员,并配备既能说汉语又能说纳西语的双语法官,为化解各类纠纷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三是做到了裁判尺度标准一致,专业化的团队运作,保证了涉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旅游法庭成立至今,一共办理了740余件各类案件。
在“精”字上下功夫
坚持“审判就是服务”,在执法新理念上进行新探索
关口前移,与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中心协同配合,及时为涉旅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处,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旅游市场和谐稳定。
坚持“审判就是服务”,在执法新理念上进行了新的探索。为了切实履行好旅游专门法庭司法服务的职责,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将审判工作融入到为为游客服务、为旅游市场发展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之中。
拓展司法职能,在审理涉旅案件中,注意发现旅游市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如购物返点、旅游大巴监管不到位、食品商标法律意识淡薄等,并分别向旅游、运政、工商等行政部门给出了司法建议,并得到采纳,进一步延伸了司法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快”字上求实效
用实际行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案效率
针对旅游纠纷具有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法律关系较简单等特点,制定出台了《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涉旅游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依法办理旅游纠纷案件速裁办法》。实现“110”旅游审判新模式: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了解情况、快速受理、快速裁判、快速执行。坚持便民原则,实行“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积极谋划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点对点”办案。采取上门办案、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等便民措施,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解决纠纷,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心贴心”为旅客解难。对旅客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服务,及时立案,快速审结,悉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旅游专门法庭成立以来,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裁决已成常态,用实际行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面对面”跨地域解纷,充分运用远程调解平台,连线全国各地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实现远隔万里,尽在眼前。方便快捷化解纠纷。
来源: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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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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