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古城区城市管理局针对当前漾弓江环保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势发布举报奖励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古城区城市管理局举报奖励公告
针对当前漾弓江环保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势,下列情况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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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场抓获擅自将餐厨剩余物随意倾倒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公共厕所和其他场所内的,经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证属实,予以奖励举报抓获人10000元。对以影像资料等证据材料举报至城市管理部门微信公众号或提交相关执法部门的,经查证属实,予以奖励举报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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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单位及个人乱排乱倒污水行为,以影像资料等证据材料举报至城市管理部门微信公众号或提交相关执法部门的,经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证属实,予以奖励举报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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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乱倒垃圾或建筑渣土、车窗抛物、河道清洗拖把、向河道或雨水管网排放洗涤污水等不文明行为,以及餐饮单位未安装油水分离器或不正常使用的,以影像资料等证据材料举报至城市管理部门微信公众号或提交相关执法部门的,经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证属实,予以奖励举报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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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其他破坏环境、损坏城市形象行为的举报,视情况予以奖励举报人100至500元。
举报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并对举报者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24小时举报电话:0888-5167646/5153333
微信公众号:
古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维码
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15日
责编/李铁成 林 彤
监制/和红军 和丽星 余金山
终审/和红军 总监制/马 湘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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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编辑: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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