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十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2019-09-26 18:06:23 阅读量55087 字数664

丽江市“十一”文明旅游倡议书

提升文明旅游素质,强化文明出游意识,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为此,在“十一”黄金周到来之际,特向广大游客、旅游从业者和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广大游客在出游中,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以礼待人,健康娱乐;要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尊重其他国家、其他地区、其他民族、其他宗教的文化习俗,避免因文化差异而导致的不文明行为,防止个人行为给国家形象带来损害,要以文明言行举止为自己加分,为中国添彩。

二、旅游从业者要履职尽责、率先垂范。要以自身文明言行示范带动游客,切实履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职责,做好行前说明培训、行中提醒引导、返程总结提高,及时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做中华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

三、旅游经营者要规范经营行为,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信守合同。要完善诚信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打造旅游品牌,合力创造温馨美好的旅游环境。  

四、全体市民要提高旅游意识,自觉维护丽江旅游形象,以身作则、主动服务,为丽江文明旅游添砖加瓦,成为文明旅游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共同营造文明和谐旅游氛围。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形成全市提升旅游文明素质的舆论环境,让广大游客参与其中并转化为自觉行动。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创丽江文明旅游新风尚。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6日

(发稿编辑: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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